行政复议造句
更新日期:2026-08-23T23:20:25
| 标题 | 行政复议造句 |
| 内容 | 1、政府调解、行政复议等。 2、第五部分探讨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的事后救济机制,主要包括行政赔偿或补偿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. 3、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中,派出机构视不同情形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. 4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,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。 5、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,即发生法律效力. 6、在行政执法、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中,派出机构视不同情形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. 7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. 8、除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,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。 9、物不平则鸣,而要寻求“平”,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办法,也可以找仲裁机构仲裁、政府调解、行政复议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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